矿泉水瓶装茅台并非网络段子,而是发生在天津的一个真实案例。天津市医药集团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张建津“用矿泉水瓶装茅台”的违纪细节曾多次被报道。在反腐专题片《永远在路上》中,张建津说,“你明显地在桌上摆个瓶子,你放的是茅台还是五粮液,如果人家用手机给你拍个片子,那网上不就有证据了吗,所以就把那个茅台酒就倒在矿泉水瓶里边,然后拿矿泉水瓶子在大家分酒的时候,再分着倒着喝”。
1956年6月28日,中宣部部长办公会议决定成立研究组。杨雨民、阮章竞、康濯、严文井、葛洛、黎辛、张僖组成“作协七人小组”,负责具体调查,后改为刘白羽、杨雨民、张海组成的三人小组。调查组下设办公室,由丁宁负责,抽调了林绍纲等五人做具体工作。
《“天价律师费”绝不是工伤赔偿难的“对症药”》有两三次,林绍纲在夜里醒来,看见郭小川坐在床边的小板凳上,趴在床沿,头钻进被子一角,左手拿着手电筒,右手写东西。




